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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职责

一.在校长和主管教学副校长的领导下,严格执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政策、法规,按照国家教育部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原则要求,落实培养目标。
二.认真履行教务处的行政职能,具体负责全校的学籍和教学管理工作;拟订教学管理的规章制度;组织开展课程建设、教学评价、师德教风建设、教材建设,探索学校办学及发展新模式;牵头拟订教学发展规划,提出教学改革意见,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三.协助主管教学副校长,协助做好师资队伍建设规划,配合办公室提出教学人员调整计划,配合做好调入教师的考核工作。
四.编制学年、学期教学进程计划,编排课程表,下达教学任务,负责调课。
五.抓好教学基本建设,做好学校教学的日常运行管理和监控考评,对教师的教学质量进行检查和监督,保证教学活动的顺利进行。
六.做好教学信息数据的采集和管理工作,组织教师教学质量评估和学生学习质量评估,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七.做好教师的业务考核、培养、进修计划等工作;组织并指导教师参加各级教学竞赛活动。
八.负责全校教师业务档案的规范管理工作,组织完成教师工作量的统计和上报工作。
九.负责考试的组织管理及全校学生成绩档案管理工作。
十.负责与上级主管部门沟通、协调,及时完成各项统计报表和资料的上报及有关文件材料的收集、保管、整理归档工作。
十一.负责教学例会的组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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