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学校部门 > 学工处
部门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学校的办学思想,制定并实施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计划。
二、落实教育常规检评与反馈,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三、组织教师的教育理论学习、培训、展示和考核,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四、指导年级组、班级建设,加强学生思想品德教育,组织开展主题教育和社会实践活动。
五、指导和开展学校科技、艺术、体育、心理等工作。
六、负责广播站、图书馆的管理。
七、负责校区卫生、学生保健工作。
八、负责学生奖学金、困难补助工作。
九、负责学生年度评优工作。
十、负责学生安全教育工作。
十一、负责寄宿生管理工作。
十二、学生常规管理工作及违纪学生处理。

部门新闻动态
共240条记录 2/12页  首页 上一页 下一页 尾页  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