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学校部门 > 督导室
部门职责

为加强我校督导室工作,确保教学督导工作质量,增强教学服务功能,特制定教学督导工作职责如下:
  一、根据学校的办学宗旨,对学校的教育教学管理、方法、手段、效果进行督促、检查和评估。 
二、配合学校督查教师师德师风,有无违反学校师德师风建设要求、违反师德师风承诺的行为,有无体罚学生、私自征订资料、有偿家教等严重违反师德行为。每学期组织一次学生家长调查问卷,及时了解家长反映意见。
  三、配合学校督查各年级规范管理,有无违反教育规律、违反素质教育要求的行为。每学期督促各年级召开1~2次家长委员或社区单位座谈会,听取反映,征求意见。
  四、落实教师队伍素质提高工作,抓好典型和推广工作,充分发挥优秀教师的传、帮、带作用,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打造高效课堂,全面提高教学质量。
  五、深入教学第一线,特别是深入课堂,了解教学工作的实施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
  六、反映各职能部门和师生对教育及教学管理服务工作的意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教师、学生座谈会,听取意见和建议,并将意见和建议及时反映给学校领导或有关处室和部门领导。
七、每学期定期、不定期组织学生开展对教师的综合问卷调查。
  八、监督各处室的计划制定及执行情况。
  九、每周三下午五点前各处室(校办、党办、教务处、教科室、学工处、保卫处、工会、团委等)将上周工作完成情况材料汇总整理形成书面材料上报督导室,每周四上午8点形成督导简报公示,并对每次的督导分析形成意见或建议,供学校和有关职能部门进行工作决策及考核使用。重大问题可提供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十、每天行政值班组长将本日值班情况汇总,于第二天将汇总材料交督导室,每周一形成行政值班督导简报公示。

部门新闻动态
共28条记录 1/2页  首页 上一页 下一页 尾页  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