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七一”表彰对象公示
作者:梁琳 发布时间:2017-06-23 10:08:11 点击:
为庆祝中国共产党建党96周年,校党委决定表彰一批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经党员自荐,各支部民主推荐、申报,经校党委会议研究决定,拟确定如下表彰对象,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7年6月23日至26日。
公示期内,若对表彰对象有异议,请采取书面、电话或面谈等方式向学校党委举报反映。
电话:0731-89673002
中共湖南师大附中梅溪湖中学委员会
2017年6月22日
附表彰对象名单
一、集体奖
(一)先进基层党组织(2个)
八年级(2015级)党支部
高三年级(2014级)党支部
(二)优秀共产党员(集体)示范岗(2个)
1.服务育人示范岗
成员:谭伟、王超、石晶、梁琳、彭硕琦、何芳芳、钟婷
2.乐教善育示范岗
成员:张迪平、方煦、张磊、唐亮、方煦、曹稳、马晴晴、覃孔敏、朱敏、许勇军、朱登高
二、先进个人
(一)优秀党员(34人)
梁平、王超、汪倩、梁琳、成 丽、胡思扬、钟慧莉、杨庆芬、刘晟颖、胡正凯、李 琼、薛菲、吴 菲、牟智琳、宋 珍、蒋 希、段友才、周 微、贺 俊、屈雪辉、李文纲、尹玲娟、王 恋、张迪平、方 煦、唐 亮、马晴晴、张 磊、刘 伟、曾楚羚、倪友兰、李婷、王珏、佘玉梅
(二)优秀党务工作者(3人)
钟 丹、罗文妍、谢桢豪
(三)理论学习先进个人(7人)
胡海军、李稀、李娜(信)、蒋玲玲、龙松青、王静、张勇
(四)群众工作先进个人(7人)
彭硕琦、周慧芳、金 芒、张海红、张 婕、胡建国、曹 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