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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第二批长沙市中小学(幼儿园)卓越教师的通知

发布者:校办   来源:校办   发布日期:2019-03-07 10:23:30 人气:

关于遴选第二批长沙市中小学(幼儿园)
卓越教师的通知
各区县(市)教育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长沙市教育局、长沙市财政局、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的《长沙市中小学(幼儿园)卓越教师队伍建设实施方案》(长教通〔2018〕12号)文件精神,2019年度,我市拟组织遴选第二批市级卓越教师,现将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
长沙市卓越教师队伍遴选范围为全市中小学在职一线教师,包括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等的在职教师(教师培训机构、教学研究机构等近3年仍在一线兼课达每周2节以上的教师)。
二、遴选指标
第二批卓越教师的遴选工作从20193月启动,20196月完成。此次遴选拟新增市级学科带头人40名左右,市级优秀骨干教师160名左右,市级教学能手200名左右。各区县(市)教育局分别按照专任教师0.8‰、0.3%、0.4%的比例,向市教育局推荐市级学科带头人、优秀骨干教师、教学能手参选对象;中央、省及行业办高中和市属学校向市教育局推荐市级学科带头人、优秀骨干教师、教学能手,省级示范性中学每校分别不超过1人、2人、2人(符合申报条件人数较多的学校,每类可增加1人),其他学校分别不超过1人、2人、2人。上一层次的市级卓越教师原则上从下一层次的市级卓越教师(中央、省及行业办高中和市属学校推荐教学能手不受此限制)、或者区县(市)级相应层次卓越教师中遴选。
各区县(市)教育局和各中小学校(单位)在推荐相应层次人选时,应注意在学科、学段上统筹安排,避免上报人选过于集中在某一学段或某一学科。
此次遴选仍为差额评选,宁缺毋滥。
三、遴选程序
1.个人申报
符合条件的教师提交愿意担任市级学科带头人、优秀骨干教师、教学能手并自觉履行职责的申请。区县(市)教师由当地教育局组织申报,中央、省属和行业办初中以下学校按属地原则向所在区、县(市)教育局申报。中央、省、市属高中学校(单位)教师向所在单位申报。
2.单位推荐
区县(市)教育局和中央、省、市属学校(单位)根据评审条件对申报人进行初选,确定拟推荐的人选。各单位需要将拟推荐的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市教育局。
3.专家遴选
长沙市教育局成立长沙市中小学(幼儿园)卓越教师队伍建设专家组,根据评选条件对推荐的市级学科带头人、优秀骨干教师、教学能手参选对象进行评选,评选通过的名单报长沙市中小学卓越教师队伍建设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
4.审定通过
评选结果经长沙市中小学卓越教师队伍建设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由市教育局党委会议审定确定最终人选并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市教育局正式授予长沙市学科带头人、长沙市优秀骨干教师、长沙市教学能手荣誉称号,并发放证书。
四、遴选认定条件
三类卓越教师的参选资格条件、师德要求和业务能力水平,按照我局201836日下发的《关于印发<长沙市中小学(幼儿园)首批卓越教师遴选方案>的通知》(长教通〔201825号)有关要求执行。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区县(市)教育局、学校(单位)要按照遴选的标准、要求和步
骤,严格落实责任,精心组织实施,切实把此次遴选工作做好
2.广泛宣传,充分发动。各区县(市)教育局、学校(单位)要组织广大教师和参选人员认真学习相关文件精神,广泛宣传发动,组织符合条件的教师积极申报。
3.坚持标准,民主推荐。各区县(市)教育局、学校(单位)要根据标准要求,制定本地区、本学校(单位)的卓越教师推荐工作方案,要严格按照遴选标准和程序进行推荐,不得减少操作环节。
4.加大监督和责任追究力度。各区县(市)教育局、学校(单位)要在同级纪检部门的全程监督下,严格按照有关政策和分级负责制的要求做好遴选推荐工作。参评人员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贿赂参与遴选推荐工作的专家或工作人员等违纪违规行为的,要立即终止其参评资格,已获遴选的,即行取消其取得的相应资格。有关专家或工作人员如发现有收受贿赂、徇私舞弊等违纪违规行为的,一律取消其资格,并视情节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5.做好申报材料的审核上报工作。各区县(市)教育局、学校(单位)要对参评对象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严格把关,实行“谁审核,谁签名,谁盖章,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严格按照长教通〔201825号文件所附的《长沙市卓越教师申报表》、《长沙市卓越教师遴选材料报送种类及要求》的相关规定,将每名参评对象的申报材料汇总装订成册,不得有错漏。有关参评对象的申报材料、《长沙市中小学卓越教师推荐花名册》(纸质稿和Excel格式电子稿),以区、县(市)为单位(市属以上学校以学校为单位),于5月10日前统一上报到市教育局教师工作处(长沙市教育局办公楼409室),逾期不予受理。联系电话:0731-84899723。
 
 
 
长沙市教育局      
2019年2月28日    
 
 
长沙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9年3月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