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2022年9月1日开始施行的《湖南省社会信用条例》学习宣贯工作,9月27日上午,我校在图书馆四楼一会议室组织开展《湖南省社会信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学习培训会。我校党委书记许庆丰、校长张志、副校长胡惠、副校长李勇及全体中层领导干部出席此次会议。
许庆丰书记介绍了《条例》出台的背景和意义,要求全校师生、在校服务企业职工积极开展《条例》的学习行动,让信用法治理念深入人心、根植于心,营造我校“知信、用信、守信”的良好氛围。
张志校长对《条例》中的社会信用环境建设、社会信用信息征集与披露、社会信用信息应用、信用主体权益保护、信用服务行业规范与发展、法律责任等重点内容结合相关部门职能职责进行了解读。
据悉,《条例》是我省第一部关于社会信用建设的地方性法规,标志着我省社会信用建设迈入法治化、规范化的新阶段。
(来源:办公室 编辑:周敏 一审:周涛 二审:曹稳 三审:李勇 顾问:许庆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