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教育局、市直属单位:
根据湘教通【2015】179号《关于开展师德标兵评选推荐活动的通知》,省教育厅、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工会决定开展2015年全国师德标兵评选推荐活动。全国师德标兵的评选条件如下: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政治立场坚定。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自觉把党的教育方针贯彻到教学管理工作全过程,自觉践行并大力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学生健康成长。
2.有优秀的职业素养和职业道德、精湛的技术技能。热爱教育工作,无私奉献,带头弘扬社会主义道德和中华传统美德。知识功底扎实、教学能力过硬、教学态度勤勉、教学方法科学,平等对待学生,尊重学生个性,理解学生情感,包容学生的缺点和不足。
3.在教育教学、科学研究、服务社会等工作上取得突出成绩。
4.推荐对象主要为一线教职工。处级以上(不含处级)领导和负责此项工作的人员不参加评选推荐。
请各区(县)市教育局、市直属单位根据评选条件推荐一名符合条件的对象,并填好全国师德标兵推荐表。请于5月5日前4:00前,发至电子邮箱2822188068@qq.com.联系电话:84899754
附件:全国师德标兵推荐表
长沙市教育工会
201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