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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师大附中梅溪湖中学2016—2017学年度第一学期收费项目公示

发布者:梁琳   来源:校办   发布日期:2016-08-26 23:0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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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费和寄宿费收费标准
    1、初中生学费、书籍费:按照国家义务教育有关规定:我市城乡公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收费,继续实行免收“一费制”范围的学杂费、课本费、作业本费。
    2、高中生学费收费标准:
    3、寄宿费:按市物价局的批复标准,按每学期700元/人收取。
备注:初、高中寄宿费和高中学费是依据市物价局批复,按市级示范性学校标准收取,学校将提供一个缴费号给每位学生,家长可凭缴费号在长沙市内的建行、交行、工行和长沙银行任一网点缴纳;也可通过长沙银行的E钱庄APP在手机上直接缴纳(解决了外地家长不需来长沙排队缴费的困难、且不需要办理长沙银行卡也可以在E钱庄上缴纳,缴费后只需去银行打印缴费单交班主任即可),由市财政非税局收取(学校不代收)。
二、床上用品(含三件套):
    1、床上用品中的棉被、垫被、空调被、凉席、蚊帐、桶子、脸盆、口杯、衣架等学校已公开招标,由中标单位按最低价提供,合计335元/套。
    2、床上用品中的三件套(被单、床单、枕套及枕芯)学校已通过公开招标,由知名品牌---“梦洁”公司按最低价提供,合计445元/套。
厂家将在开学报到时来校设点(体艺馆一楼大厅),由家长自愿购买。家长也可以按照学校网站公示的颜色、款式自行购买。
三、春秋季校服:
学校通过公开招投标形式并按照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布的《中小学生校服》(GB/T31888-2016)标准规定由中标单位制作了一批春、秋季校服,春季校服为:70元/套,夏季校服为67.5元/套。
四、学生保险费:
    保险费:60元/年,采取自愿购买投保原则,由学生或家长直接向保险公司购买,学校不代收此费用。
五、我校规定校内学生严禁使用手机,为方便学生与家长联系,在图书馆一楼西头“一卡通”充值窗口代售电话IC卡,100元/张,须凭学生本人身份证号码购买,学生可在教学楼、宿舍区拨打公用电话。自愿购买原则。